漳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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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林业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03-04 11:52 来源:漳州市林业局

2024年,我局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漳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照部门职能分工要求,现将一年来林业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

1.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根据省审改办和省林业局要求,我局对窗口现有事项补缺补漏并进行关联绑定,切实做好通用目录动态管理和衔接工作,努力实现同一权责事项和全省通用目录保持一致。进一步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繁琐证明,循环证明,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对能通过电子证照调取或政务信息共享获取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对所有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报材料、流程环节等进行全面梳理,在依法依规做好审批服务的基础上,做好与省局及其他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推进“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省份”等工作,推进公共数据赋能政务服务高效办事,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填报负担,进一步强化全市林业系统行政服务能力,提升行政服务效率。

2.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我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变化及我局内设机构职能变化,在原有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对照省林业局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同时按要求完成权责清单绑定工作。

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今年来,我局按要求保质保量做好“互联网+监管”信息录入工作,完成率为100%,并做好双公示信息录入工作。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我局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主体、责任科室等内容,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实行全程动态管理。本年度,我局对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及漳州绿高林业有限公司开展日常行政监督检查,对漳州森晖兰花产业有限公司开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4.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一是互花米草除治有力有序。本年度全市共发现互花米草复萌2507.91亩,复萌率32.41%,完成复萌除治2507.91亩,除治率100%,实现互花米草动态清零。同时我市利用林长制推行,将三年除治总目标“时间轴”和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任务轴”相结合,构建“3+3”协同工作机制,经验做法被《绿色时报》《福建日报》专题报道。二是森林防火成效明显。我局今年争取省级以上森林防火专项补助资金162万用于加强消防队伍防灭火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园岭、诏安、天宝3支省属国有林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通过周调度、月通报等方式严格督促漳州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目前项目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印发《2024年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狠抓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点,实现全年火情、火灾处于历史低位。三是松材线虫病有效遏制。我局认真实施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战行动,本年度全市完成清理松枯死木10487株,清除100%;除治性采伐1460亩,占任务的103.5%;预防性采伐3000 亩,占任务的200%。2024年3月国家林草局公告诏安县撤销松材线虫病疫区。四是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印发《2024年度漳州市林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市99条细化措施,在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准体系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2024年我市林业系统实现零安全生产事故、零人员伤亡的好成绩。

5.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保护。一是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截至12月底,全市培育各类造林绿化苗木1560万株,完成造林绿化12.47亩、占计划的164.09%,森林抚育27.36万亩、占计划的109.4%,封山育林10.57万亩、占计划的113.7%。对南靖县4株重点古树名木实施抢救复壮,新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个。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29万亩,占省下达任务18.66万亩的108.7%,重点抓好林相改善2307亩,推进松林改造2.64万亩、桉树改造5214亩,新造珍贵用材树种3802亩,建设生物防火林带300亩、油茶造林1.35万亩。二是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宣传,拓宽渠道,引导公众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6.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今年以来我局制定《2024年漳州市林业局普法责任清单》并于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组织开展一系列法律宣传,积极响应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在森林防火、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种子法》宣传日、“爱鸟周”、“湿地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生物安全管理、国家安全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防治荒漠化日、宪法宣传周等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活动21次。二是加强涉林信访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局承接各类信访和12345平台批转共计110件,已完成办理110件,全市未发生涉林群体信访事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从2008年起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今年我局继续认真落实《漳州市林业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漳林综〔2016〕23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局涉林信访和林地纠纷调处提供法律咨询,促进我局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7.打击涉林违法行为。2024年,全市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123起,全市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747起,其中违法使用林地案件361起,占48.33%;滥伐林木案件262起,占35.07%;毁坏林地案件49起,占6.56%;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案件23起,占3.08%;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案件18起,占2.41%;盗伐林木案件10起,占1.34%;违反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法规案件10起,占1.34%;非法收购加工和运输木材案件4起,占0.54%;违反林草种苗及植物新品种案件3起,占0.4%;违反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案件1起,占0.13%;其他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6起,占0.8%。全市共恢复林地44.0796公顷,没收野生动物36只(国家重点保护动物3只),没收野生植物24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12株),没收非法所得0.026万元,涉案罚款金额741.8325万元。

(二)建立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现行有效以市林业局发文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共4份;以市林业局为起草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共16份,拟废止7份。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漳州市林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局新修订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和填写要求制作,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办案,程序规范。同时,推行说理性执法,建立说理性执法等文明执法配套制度,将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在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不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推行网上执法办案。我局积极配合市效能办、市司法局做好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相关工作,做好执法设备配备、执法要素中心事项认领、非税票据系统执收事项和财政收费项目初始化配置等工作。做到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都按要求及时录入执法平台,实现网上执法办案和信息共享。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当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02人。

(三)强化监督依法行政权力

1.完善公务员人事档案。依法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纳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在春节、五一等时段,及时传达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守廉过节。开展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警示教育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谈话,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组织召开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并进行民主测评。二是持续开展“股长做派”“科长天大”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细化整治措施,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党风廉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漳州林业系统政治生态。三是根据《福建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小组,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召集相关科室开会研究梳理在履行行政执法等职责过程中发现的村干部以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所有依法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受到行政处罚、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3.完善层级监督。一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分级监管。对列入A级行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进行全程监督。即重要权力的运行由局主要领导实施直接监督,驻林业局纪检组负责全程跟踪。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积极配合市人大对林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市审计部门审计等,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

(四)落实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每年根据福建省林业局、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制定《年度漳州市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林业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成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年终结合依法行政绩效考评进行全面总结,寻找差距,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求局法制机构定期向局党组汇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全年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法规学习研究和宣传引导。今年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成员按照年度学法计划组织法律知识学习2次,并举办2次面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培训,邀请薛贵滨副教授、蔡荣火律师开展执法实务讲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林地违法行为突出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增长,各类建设用地明显增多,林地管理难度大,特别一些建设项目未批先占、边占边批、少批多占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发展和保护的问题始终存在。

(二)林业执法力量减弱

随着保护生态资源的任务逐年加重,特别是林业执法队伍改革后,执法人员不足,全市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减弱。

(三)执法人员能力不足

执法人员缺少业务和办案技能培训,能力不足,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待进步提高。执法办案经费特别是专项行动经费有限,相关办案设备配备不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规范执法制度

一是强化案件执行。加大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协调,与人民法院建立协调机制,破解行政案件,特别是林地案件执行难的问题。二是规范刑事案件移送。与公安部门就涉嫌刑事案件移送问题联合制定一份林业刑事案件司法移送标准、移送程序的指导性文件,规范刑事案件移送,解决移送难的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

利用推行林长制的契机,督促各县(区)按照林长制考核要求建立一支稳定的林业执法队伍,确保每个县(区)有5-6名专职林业执法人员。针对各地普遍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的现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抓紧招考招录人员,在编制内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利于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新录用的人员,鼓励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整体水平。

(三)强化教育培训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轮训,不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

漳州市林业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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