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林业局
当前位置:漳州市林业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共漳州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2-27 16:28 来源:漳州市林业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23日,市委巡察五组对市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4月10日,市委巡察五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林业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认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有效整改问题,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会后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沈义勇同志为组长,相关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局办公室设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实施。针对中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森林督查涉林问题查处整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召开市级林长专题会议3场,市级林长深入整改一线开展巡林督导5次,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加压推进整改。三是强化调度协调。先后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工作会、工作推进会等会议8场次,听取、研究和部署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枢纽作用,切实做好日常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每周滚动更新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整改最新动态。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研究推进问题整改,对整改进度慢、整改不力的科室,给予通报、约谈。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在抓好自身整改任务的同时,全程参与整改方案、人员问责处置方案制定、参加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调阅巡察整改台账,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局党组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书记沈义勇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主动带头认领具体整改问题8个,既牵头抓总,又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常态化督促班子成员和各责任科室负责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任务分工,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动员会、局月工作例会等会议,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成果向工作成效转变。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违规占用沿海防护林地易发多发问题(计划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整改情况:

(1)明确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牵头制定《漳州市沿海防护林体系修复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上报市政府征求意见,督促指导龙海区、漳浦县等沿海县区按照省、市整改方案要求制定问题整改“两单一表”,逐一落地上图,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工作台账,大力推动整改(计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严抓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复绿。严格落实“一周一调度”和“逐件销号”制度,有序推进违规占用沿海防护林违法行为查处和相关地块、建筑物、设施整改复绿。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修复建设任务2923亩,占年度任务3026亩的96.6%;龙海白塘湾项目基本完成整改,其中:报批红线内,“保交楼”项目地类裁决材料区政府已经过会;报批红线外,林业违法图斑93.8亩,已整改93.8亩,完成率100%。白塘湾项目中海上垂钓中心、海洋公园建设方案编制尚未完成。漳浦七星海项目违法占用、破坏防护林75.36亩,已拆除53.37亩,完成率70.82%,复绿53.37亩,完成率70.82%;翡翠湾项目违法占用、破坏防护林54.6亩,已拆除50.42亩,完成率92.34%,已复绿46.58亩,完成率85.31%。其中:七星海项目游客中心迄今为止尚未开展处置方案编制工作,除游客中心以外的工棚、游客通道等违法建筑尚未拆除复绿;翡翠湾项目的公共卫生间、简易房等违法建筑物尚未拆除复绿。下一步,将继续用好林长制平台,积极推进市级林长深入相关县区开展现场督导,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推动问题销号(计划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3强化督查考核,压实林长责任。印发《2024年漳州市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漳林长办函〔2024〕1号),将沿海防护林体系修复建设任务和护林员日常巡护、事件上报等纳入考核。今年来,共组织到相关县区开展沿海防护林体系修复建设和中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现场督导16次,进一步压实属地林长责任,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建设森林资源管护制度,督促沿海地区林业站和护林员进一步加强对沿海防护林巡护,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整改。截至目前,沿海县区护林员共开展巡护69.07万公里,巡护时长22.58万小时,上报破坏林地事件28宗,均已在时限内完成处置(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4)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责令1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针对使用林地批后监管不到位问题(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整改情况:

5细化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整改。一是督促龙海、长泰、漳浦、平和等相关县区根据违法图斑情况完成整改工作方案制定,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二是有序推进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违法图斑整改。目前,龙海区6处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均已完成整改,已上报销号;平和县3处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均已完成整改,已上报销号;漳浦县3处工业建设用地、2处临时用地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已查处行政案件15起,剩余部分正在查处;长泰区1处临时用地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已完成整改,已上报销号,1处工业建设用地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已查处行政案件1起,剩余部分正在查处。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漳浦、长泰未整改完成问题督促检查,做好相关工作协调,推动进一步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实现整改清零(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6强化督查考核,压实林长责任。严格落实《福建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指导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建立辖区内在建用林项目台账和违法问题清单。局领导牵头,联合市森林警察支队深入长泰区、漳浦县等重点区域,针对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等各类涉林问题开展排查整改现场督导16次,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7)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责令1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3.针对违法采伐林木行为高发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未完成)。

整改情况:

8加强网格管理,常态化抽查检查。在全市划分管护网格2337块,配齐生态护林员984名。督促护林员运用巡护管理平台和巡护APP常态化开展巡林,组织开展护林员巡护情况现场突击检查,推动护林员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推动涉林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截至目前,全市护林员巡护总里程127.7万公里,巡护总时长40.1万小时,累计上报事件2491宗,均已在时限内完成处置(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9优化政策保障,减少滥伐现象。根据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用好用足林木采伐指标,全力满足林农林企合法采伐需求。今年来,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3815件,采伐蓄积量88.36万立方米,出材量65.11万立方米,批复的采伐蓄积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5.09%,滥伐林木现象大幅下降,减少了违法案件发生(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0)联合打击涉林违法,全力推进查处整改。一是充分发挥“林长+警长”五联合机制优势,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绿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截至6月30日,“绿剑”专项行动共立案97起,罚款137.39万元,恢复林地植被面积14.79公顷,收回林地面积25.01公顷,有力震慑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印发《2024年林长制工作督导方案》,持续加强进展跟踪调度、上下沟通汇报,推动市级林长多次开展现场督导、通报约谈,压实漳浦、古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销号。目前,漳浦县2022-2023年度746个违法图斑,已办结623个、占任务数的83.5%;市林业局带队,同时抽调平和县区林业局、园岭林场有经验的执法人员前往漳浦对挂牌督办案件台账进行梳理,建立新的台账,并对部分案件的办理给予指导。古雷违法图斑75个已全部办结,挂牌督办案件整改工作已得到专员办、省林业局认可。根据兰副市长对古雷上报申请复核报告批示要求,市林业局正着手准备市级复核工作,待形成复核意见后报市政府。未按期完成整改主要原因在于我局对查处整改统筹协调不够有力,职能部门间未形成合力,漳浦、古雷属地责任压得不够实。下一步,将继续用好林长制平台,积极推进市级林长深入漳浦、古雷开展现场督导,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同时,积极做好部门间统筹协调,对下服务指导工作,推动相关问题销号,争取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未完成)。

11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守法氛围。围绕上半年全市查处的400起林业行政案件,选取部分典型案例在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福建湿地宣传周重要节点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宣讲活动7场次,发放普法宣传小册子2000余册,营造人人尊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2)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责令1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4.针对森林质量提升乏力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13加强服务指导,优化林分结构。代起草《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生态区位桉树改造提升若干措施的通知(送审稿)》,持续抓好地块落实、资金筹措、苗木培育等造林关键要素,加强对造林政策、苗木信息、树种选择等方面服务指导,抓实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积极推广珍贵树种种植,加快桉树等树种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桉树林改造提升4688亩,推广珍贵树种造林3008亩,完成重点区域林相改善提升1655亩,重点区域林分结构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持续增强(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4)加大林分改造,提升抗灾能力。进一步优化年度国土绿化项目策划,将退化林修复、松林改造提升同国土绿化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每年度开展松林改造提升2万余亩,通过持续更新改造实现退化林分质量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开展2024年度松林改造提升2.05万亩,提前半年完成年度计划,有力改善了马尾松林林分质量,提升了防灾抗灾能力。(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5.针对扶持花卉产业不到位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15政策资金双扶持,推动产业提档升级。继续落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补助资金487万元,多渠道、多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开展产品展示展销、种质资源库建设和新品种研发工作,进一步夯实漳州花卉苗木产业基础,推动产业提档升级(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6)积极推进设施花卉建设,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2024年度,全市共投资1872万元,推进设施花卉建设项目6个。截至目前,全市设施花卉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1088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后,全市将新增智能温室47600平方米,有力提升全市花卉产业现代化、集约化生产水平。(计划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7持续开展新品种研发,产业创新动能持续激发。一是向上申请并下达新品种研发奖补资金240万元,其中,长泰区获得省级花卉姜荷花种质资源库奖20万元、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证书奖励(1个)10万元;漳浦县获得省级花卉蝴蝶兰种质资源库奖20万元、获国家植物新品种证书奖励(17个)170万元;诏安县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证书奖励(2个)20万元,有力激发了相关县区和花卉企业科技创新动能。二是继续推进省级花卉资源库建设,今年3月,高新区申报的省级花卉水仙花种质资源库通过省专家组评审,我市省级花卉苗木种质资源库增加到5个,花卉苗木产业种子资源基础进一步夯实(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8组织展示展销活动,促进三产融合发展。用好用足市级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成功举办2024年百花村花卉产业论坛(仙人掌与多肉植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2024年第一届漳州市仙人掌与多肉植物学术交流会、漳州年宵花展,组织花卉业界参加漳台水仙花雕刻艺术交流、“上海·漳州水仙花文化艺术暨特色花卉展”,通过形式多样的花卉展示展销活动,大幅提升漳州花卉苗木产业知名度、影响力,有力带动了花卉销售、花卉旅游等二三产业发展。上半年,全市花卉苗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250.98亿元,比2023年度同期增长46.66亿元,完成时序进度超年度任务11个百分点(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9)主动摸排大力动员,服务产业龙头申报。积极开展花卉企业走访,主动摸排相关花卉企业龙头企业申报意向。省级龙头企业申报文件下达后,及时发动意向企业龙海市恒隆园艺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龙海市乡下人园艺有限公司、漳州刘阁兰花有限公司申报省级龙头企业,指导龙头企业加快申报材料组件,推动3家企业顺利申报,争取成功获评(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6.针对推动竹产业高效发展不够有力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20开展技术培训,加强安全监管。一是结合科技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在竹业大县南靖县、华安县组织开展竹类栽培技术培训3场次,通过集中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服务推动竹产业高效发展。二是开展2024—2025年竹笋农残和土壤质量检测,目前已确定第三方监测单位,在绿竹、麻竹等竹笋大量上市后集中开展竹笋农残和土壤质量实地抽检,进一步守牢食用林产品安全红线(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1)推进示范建设,提升经营水平。在2024年度国土绿化资金中预算7-15万元,大力支持华安县湖林乡岛濑村丰产竹林示范点(2023—2025年)建设,今年拟新建蓄水池、喷灌等基础设施,开展抚育施肥,新增灌溉竹林300亩,进一步扩大华安县丰产竹林示范点面积,提升示范效果。(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2)开展新品种推广,提升经营效益。充分挖掘本地野生竹种资源,在华安县开展福建酸竹等生产栽培技术培训,通过技术培训大力推广福建酸竹、红竹、雷竹适生竹种,提升竹农生产经营效益(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7.针对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不到位问题(计划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23加强培训指导,积极培育新农人。4月底,在长泰区举办林下经济培训班,邀请闽南师范大学杨伯垲教授、市场监督管理局余秋强主任分别就林下产品及品牌创新、林下农副产品推广应用进行辅导授课,并组织现场教学和研讨交流。通过培训,让林下经济经营者更好掌握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技术要领,增强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创建意识,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计划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4)积极推广推介,着力打造品牌。一是组织20家林下经济相关企业赴上海参加第六届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全面展示漳州林下中草药、林下种植养殖、笋竹精深加工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成果。展会中,我市7家企业获森交会金奖,有力提升了漳州林下经济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二是利用上海森交会平台,成功举办漳州林业产业招商推介会,现场签约合作项目4个,预计投资2.08亿元。(计划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5)开展地标产品认证培训,服务引导企业申报。4月28日至29日,在长泰区组织开展地标产品认证辅导,增强林下经济企业对认证标准细则、申报材料组件、向上沟通对接等工作的认识了解,引导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地标产品认证,增强我市林下经济产品品牌竞争力(计划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8.针对林业“两票”改革推行不够有力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26开展数据摸底,建立基础台账。下发《关于开展商品林地数据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摸排出尚未发包商品林地1.4万亩、近3年内即将承包到期林地1.7万亩。针对摸排出的3.1万亩林地,进一步建立起集体林地立地条件、经营现状等基础台账,为下一步推进地票、林票发行打下坚实基础(计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7)推进规程编制推进精准确权。出台《漳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地票林票碳票“三票融合”实施方案》,由市林业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和市财政局配合开展《漳州市林地林木价值评估技术规程》编制,对林地林木价值进行科学评估,为“三票”项目开发提供依据。在南靖县书洋镇、南坑镇开展精准确权试点,利用国土“三调”数据进行内业整理并用原有宗地进行边界落图211874亩,邀请第三方公司对其余地块做好落界制图工作,开展外业调查。目前,全市已完成林地精准确权面积28.04万亩、林地流转约1.1万亩(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8)加强督查考核,推动“两票”落地。一是提请市政府副市长、市副林长兰万安召开全市林业重点推进视频会,通报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督促各级林长抓好“两票”落地落实。二是将林地流转任务纳入市对县林长制考核,下发《2024年度沿海防护林修复建设和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的通知》,建立健全一周一调度一通报工作机制,督促各县区加快推进林业地票、林票改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生成“两票”林地面积20741亩,落地“两票”改革试点县区由3个增加到7个,提前半年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9)发挥国企示范作用,鼓励多元合作经营。在原有“林场+村集体(村民)”合作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增加“国有企业+村集体(村民)+林农+林场”合作经营模式。目前,全市共推进“国有企业+”合作经营2888亩,其中平和县开展“国有企业+村集体(村民)”试点1350亩,芗城区、南靖县开展“国有企业+村集体(村民)+林农+林场”合作经营1538亩,较好地解决了林农缺管理、林场缺资金、国企缺技术等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9.针对智慧林业”建设滞后问题(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整改情况:

30组织系统摸底,打通部门壁垒。一是对全市林业部门基础设施现状、应用系统现状、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摸底,为《漳州市智慧林业建设规划》编制奠定基础。二是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召开部门间技术衔接会议,印发《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漳州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权与林业管理信息共享的通知》,进一步理清了共享技术解决思路。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商定的共享技术解决思路,加快建立健全林权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制度,全面打通部门壁垒(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31依托智慧林业平台,推动林业数据入库一是深入梳理林业部门业务类别,形成了包含公共基础数据、林业基础数据、林业专题数据、林业综合数据、其他业务数据等5个大类,基础地理矢量数据、航空遥感影像、林草资源保护等22个小类的业务数据目录。二是按照业务数据目录积极开展数据收集,目前已收集16个县区(开发区)数据量约1tb,同步按照数据建库标准部分建成林业专题数据库,并向市财政局、市住建局提供业务数据支持2次。下一步,将继续推进林业业务数据收集工作,进一步丰富林业专题数据库内容,为全面开展数据应用打牢基础(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32)打造林权数据库,推动数据共享。一是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漳州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权与林业管理信息共享的通知》,收集南靖、平和、华安、漳浦四个县林权数据1万余条,顺利建成漳州市林业数据共享平台,并将已收集林权数据建库导入数据平台。二是结合漳州“两票”改革,积极提供林权数据查询、复核等共享服务,有力服务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下一步,将在现有数据查询、复核基础上,继续丰富漳州智慧林业平台功能,实现林权线上制度化、规范化流转(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10.针对执法能力较弱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33开展集中培训,提高执法能力。举办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泾渭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等专家和精通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上级领导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推动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34)落实改革要求,理清执法权责。根据《漳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主动推进市林业执法支队机构撤销,现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及相关执法人员已分别回归相应行政科室,林业行政执法职能更加清晰明确,参与执法人数与力量进一步加强(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1.针对行政执法不够规范严谨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35开展卷宗互评,规范执法程序。组织开展漳州市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县区交叉评查,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同志现场指导,各县区林业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卷宗互查互评,对评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督促做好整改,推动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实现以评促学、以评促改;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卷宗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制度,通过每年度的县区交叉评查整改,制度化逐级审查审批,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文书要求,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法制化、规范化能力水平(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36)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责令3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2.针对生物安全屏障筑得不够牢固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37持续开展攻坚,确保动态清零。督促各县区严格按照动态清零目标,常态化做好互花米草自查巡护,及时对复萌及新入侵互花米草进行除治。截至目前,全市互花米草复萌面积1755.91亩,除治1679.91亩,除治率95.67%。5月中旬以来,全市互花米草除治率基本维持在90%以上,达到动态清零目标。(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38)加强疫情防控,积极推进拔除。一是加快枯死松木清理,实施防治性采伐;加强生物防控,加大媒介昆虫松墨天牛治理力度,有力阻断传播途径。截至目前,南靖县共完成枯死松木清理5206株,完成除治性采伐2400亩,预防性采伐1600亩,占任务数的160%;实施以菌治虫2000亩,药物防治3000亩,完成率100%。二是积极推进疫区拔除。3月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第5号公告撤销我市诏安县松材线虫病疫区(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39)加强监测预报,筑牢安全屏障。一是印发《漳州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测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及时开展监测预报,做好相关防治工作。二是以半年每周期,定期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做好社会预警。2023年12月,根据各县区2023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和防治情况,结合全市森林资源状况、气候特点、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规律等因子进行综合预测,公开发布漳州市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3.针对森林火灾防控有疏漏问题(计划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整改情况:

40开展全面排查,推进联网并网。督促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省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开展视频监控与无人机基础信息排查,收集并汇总防火监控设备1268台。目前已接入58路防火视频监控设备,正在推动市智慧林业与省智慧林业系统对接,共享约990台巡护监控设备的相关数据资源。下一步,将依托漳州智慧林业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各类感知设备联网并网,争取2025年一季度建成全市林业视频感知“一张网”(计划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41)加强培训演练,抓好物资储备。一是印发《漳州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林场林业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督促指导16个省属国有林场全面完成防灭火实战演练,有力提升了各林场森林火灾防范和处置水平。二是下达2024年市级防灾减灾物资设备采购资金20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采购风力灭火机、高压水泵、电动灭火水枪、油锯等防灭火设备67台(套),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森林防火物资设备,全面提升备战水平(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问题(计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42加强学习培训,深入查摆整改。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漳州市林业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全面提升班子守好意识形态“责任田”意识。二是召开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宣传、意识形态、保密等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推动班子开展问题自我查摆整改。三是督促指导市林科所党支部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支部换届工作,配齐宣传委员,抓好宣传工作(计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43加强软硬件建设,夯实宣传阵地基础。一是坚持立行立改,于2023年12月完成局网关和防火墙设备延保及升级购买服务采购,安全设备有效期延保至2026年12月24日。二是制定《漳州市林业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三是通过全市林业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群,组织40余名信息宣传联络员开展两次易错词、不规范表述通报学习,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增强辨错纠错能力(计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44)学习检查两手抓,持续筑牢保密防线。一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保密线上教育培训,督促全员完成4个学时学习培训任务,并通过在线考试,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保密知识水平。二是利用局官方网站、电子宣传栏、楼道展板开展保密公益宣传片展播和保密知识宣传,营造保密工作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三是组织人员对局机关连接互联网的非涉密计算机、互联网邮箱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内部资料等情况,经排查暂未发现失泄密问题(计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5.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45严肃工作要求,抓实规定动作落实。一是按规定完成2024年一、二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做好自查整改材料整理归档。二是全面总结分析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于4月22日向市委提交情况报告。三是强化党内监督,结合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分别与各分管领导开展1次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46)明确年度计划,稳步抓好落实。制定漳州市林业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对各国有林场、市林科所检查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年底前按计划对各国有林场及市林科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并推动形成常态化机制(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47)压实挂钩责任,强化制度落实。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干部挂钩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落细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林场制度,进一步压实领导挂钩责任。二是下发《市林业局廉政风险管理目录(模板)》,督促各林场结合实际制定上报廉政风险防控方案,目前16个林场均已完成《廉政风险防控目录》制定。三是下发《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每年度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纳入检查重点,督促各林场抓好落实(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48)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对1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6.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弱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49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追,着力从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挖掘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提升自主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上半年,纪检监察组从漳浦中西林场发生滥砍滥伐问题中发现该林场存在日常巡察管护不力等问题线索,3月份完成立案查处,对7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其中政务警告1人、诫勉2人、批评教育4人(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7.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后半篇”监督不到位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50聚焦“后半篇”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抽查检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把关整改措施与结果,确保提出的建议落到实处。针对赤山林场违规出租林地问题开展现场督查,督促林场抓紧整改,现涉及林地63.9亩已全部收回,处置方案已上报省林业局。其他建议单位均按期进行反馈,并按照监察建议要求完成整改(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8.针对文件审核把关流于形式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51)完善管理制度,严肃程序要求。重新修订完善《漳州市林业局公文管理制度》,严肃了公文制作、发文审核、文号确定、复核印发、登记备案等程序要求,实现局机关公文全流程规范化管理(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52)开展集中学习,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局机关干部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漳州市林业局公文管理制度》学习,进一步明确公文管理要求;结合上级文件规定和市两办关于公文格式的要求,制定《漳州市林业局公文格式参考(摘编)》,在局机关公文平台进行发布,供全体干部职工参考学习,全面提升局机关干部公文管理和制发能力(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53)加强公文审核,严把制发关口。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漳州市林业局公文管理制度》,落细落实逐级审批、领导签发制度,多重把关加强对拟发公文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格式关的审核,全面提升局机关公文制发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9.针对述廉述责不严谨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54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印发《中共漳州市林业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扩大)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专题辅导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局党组班子遵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全面增强(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55)强化会前组织,严把审核关口。一是在撰写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前,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做好述责述廉工作的有关文件,明确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的具体要求。二是由局党组书记组织机关党委会对局党组成员撰写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阅把关,发现不合规定或质量不高的退回重写;在每位党组成员述责述廉之后,由局党组书记逐一点评,防止出现敷衍应付、走过场现象(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0.针对国有资产闲置浪费问题(计划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56全面摸底排查,分类推进处置。一是6月7日,巡察反馈的华安西陂林场平湖西路18号3间店面完成公开招租,实现了盘活利用。二是对局机关闲置的房屋店面进行全面摸底,理清了相关资产现状和两证办理情况,拟定了市林业局部分固定资产(房产)处置方案。目前,涉及市政府大院西门改造5套房屋和鉴定危房1套待接到正式通知后统一拆除;产权证齐全房屋2套已通过公开拍卖转让1套,流拍1套待二次挂网招标;闽南林产品市场1处3套店面划转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计划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57)开展全面清查,及时推进处置。全面开展国有林场闲置资产清查,形成闲置资产清单及配套处置方案,及时进行资产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次自查,共清理出林场闲置房屋1处,已于6月26日按程序完成房屋出租,实现了资产盘活(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58)明确考核方案,推进常态化管理。印发《省属国有林场2024年度“五比一看”竞赛方案》,明确将林场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列入2024年度林场资产管理考核,通过竞赛的方式促进林场加强资产常态化管理(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1.针对滞留专项资金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59加强调度通报,推动有效支出。严格落实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周调度、月汇总分析机制,形成滞留资金问题清单,会同市林长办进行全市通报,推动滞留专项资金及时高效支出(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60)加强服务指导,推动执行率达标。目前,2022年度及之前共下达专项资金27283.34万元,总支出率98.2%,达到财政资金管理要求;2023年度下达专项资金18030.35万元,总支出率91.05%,达到财政资金总执行率超90%的要求。(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61)优化调度管理,提升资金执行率。一是按照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在资金分配上全面落实“业务科室或项目单位提请,党组集体研究论证,林业和财政部门把关”原则,确保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分解下达至各县区。二是根据省林业局工作要求,全面启动2024年及以前年度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结存情况清查,推动各县区提升年度专项资金执行率(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62深入排查核实,推进立行立改。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情况,督促各相关国有林场深入核实问题产生原因、明确违规金额、及时追缴整改。目前,西陂、平和、中西、九龙岭等林场违规发放通讯误餐补贴1.7万元已全部追缴到位;超标准发放的转岗分流人员生活补贴21.4万元中,林下、园岭、岩溪、下蔡等林场涉及11.7032万元已追回,永丰林场、中西林场涉及9.6968万元经复核未超过当地发放标准,无需追缴。二是对国有林场违规津补贴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自查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0.32万元(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63)开展集中培训,明确工作要求。6月中旬,组织2024年度漳州市国有林场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相关领域授课老师对省市规范津贴补贴相关文件进行重点解读,进一步明确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标准,促进规范化管理(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64)启动内部审计,推进排查整改。下发《漳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省属国有林场内部审计的通知》,成立2个内审小组。7月1日启动了林场内部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推进整改,推动各国有林场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65)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给予8名责任人诫勉谈话;给予3名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10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3.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66开展集中培训,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全市国有林场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专题学习《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现金管理使用规范,提升林场财务人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67)启动内部审计,推进排查整改。继续从严从实推进林场内部审计工作,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现金使用管理问题,及时推进整改,推动规范化管理(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4.针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68开展专项清查审计,逐级报批处置。督促各国有林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林场长期挂账进行专项清查,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及经济鉴证报告。6月20日,市林业局已完成各国有林场专项审计报告及经济鉴证报告审核,正式行文转报省林业局,待省局批复后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推动实现挂账清零(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69)组织专项清理,及时上缴存量资金。一是下发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专项清理的通知,6月5日各相关国有林场已按规定将巡察反馈的38.7万元存量资金全部上缴至市财政局,实现立行立改。二是深入开展国有林场科技特派员经费超两年以上未使用的存量资金自查自纠,排查出赤山林场科技特派员经费结余5.505万元、岩溪林场科技特派员经费结余5万元,6月11日已主动上缴至市财政局,顺利完成清理(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70)开展集中培训,严肃工作要求。组织各林场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集中学习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要求,督促各林场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严格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71)启动内部审计,推进排查整改。继续从严从实推进林场内部审计工作,全面排查整改长期挂账、存量资金未上缴、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等资金管理问题,推动规范化管理(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5.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72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全面整改。下发《关于开展国有林场公车定点维保自查自纠的通知》,重点对2024年以来全市各国有林场落实公车定点维保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中暂未发现非定点维保问题。针对巡察指出的三家国有林场非定点维修情况,组织业务人员依据发票及维修单深入维修厂开展核查,详细咨询维修经办人员,查看相关记录,确认相关报销费用均为公车维修费用,不存在违规报支情况。(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73)建立健全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林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定点维保要求,督促各国有林场严格落实,确保规范用车、廉洁用车(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74)细化检查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将全市各国有林场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定点维保等工作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通过全面排查整改相关问题,并推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机制(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75)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给予4名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3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6.针对违规采购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76加强政策培训,推动依法依规采购。下发《关于组织各省属国有林场学习采购等有关规定的通知》,组织各国有林场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学习,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提升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77)建立健全制度,强化采购监管。下发《关于加强省属国有林场政府采购事前事后备案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国有林场政府采购事项事前事后备案管理制度。制度建立后,西陂国有林场森林火灾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完成首例政府采购事项事前事后备案,进一步强化了监管、筑牢了廉政防线(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78)细化检查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将国有林场物资采购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针对未落实物资公开采购要求、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严防产生腐败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79)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给予4名责任人诫勉谈话;给予10名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2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7.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洁风险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80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建设管理。下发《漳州市省属国有林场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林场项目基本建设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督促各国有林场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部分林场存在内页材料不完善、过程材料漏签字、缺少逾期说明等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81)开展集中学习,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各国有林场场长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依法依规办事意识和能力(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82)细化检查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将国有林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按照新下发的《漳州市省属国有林场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国有林场当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林场基本建设制度落实到位(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83)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给予1名责任人诫勉谈话;给予1名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3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8.针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问题(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84追讨排查两手抓,确保资产资金安全一是积极开展追讨,推动问题整改。目前,巡察反馈的林下林场欠收租金133万元已全部追回,中西林场欠收租金17.42万元已追回9.86万元,天宝林场芗林大厦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亭下林场欠收租金1111.6万元已于8月20日向法院申请待强制执行。组织全市国有林场开展欠收租金和资产到期未收回排查,排查发现相关问题2个,涉及南靖林场、天宝林场。目前,南靖林场已收回欠缴租金5800元,天宝林场已收回欠缴租金1461元,顺利完成自查问题整改。(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85)开展专项审计,逐级报批处置。督促金山、西陂两个国有林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林场长期账实不符问题进行专项清查,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及经济鉴证报告。6月20日,市林业局已完成专项审计报告及经济鉴证报告审核,正式行文转报省林业局,待省局批复后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86)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给予4名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2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对5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29.针对党组会议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87开展集中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在今年第14次党组会上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漳州市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专题学习,通过学习提高局党组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推进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制度化、规范化(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88)坚持民主集中,严抓会议纪律。一是党组成员对党组讨论和决定的事项逐一发言,充分发表意见,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汇总集体意见形成统一决策。二是局党组书记牵头抓会议纪律,2024年度共召开党组会19次,未出现列席人员参与表决等违反会议纪律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30.针对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不合理问题(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89优化议事决策事项,加强清单化管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中共漳州市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修订,省属国有林场土地或房屋建筑物出租出借项目上会研究标准由单项500平方米(含)以上调整为单项250平方米(含)以上,林场土地或房屋出租事项上会研究标准更加科学合理(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90加强资产出租审批,推进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省属国有林场土地或房屋建筑物出租出借逐级审批制度,上半年共规范审批250平方米以下房屋出租4项,1000平方米以上房屋(土地)出租转报3项。结合国有林场内部审计,对国有林场土地或房屋建筑物出租进行审计,推进规范化管理。(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3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9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一是局领导班子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增强局领导班子查摆问题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深刻性,推动发言材料见人、见事、见措施(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92强化会前组织,严把审核关口。一是精心开展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会前广泛向市直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征求意见建议12条,班子成员聚焦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开展谈心谈话8场次,为高标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二是由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组织机关党委会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发现不合规定或质量不高的退回重写,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见实效(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32.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93紧密结合林业工作,细化党建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聚焦党建领航发展 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指引》,紧密结合2024年度全市林业八项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引导全市林业系统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培育党业融合品牌,推动林业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94)坚持立行立改,抓好规定动作落实。5月23日,召开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23年局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95做好述职评议,督促责任落实。组织开展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局机关4个党支部书记全面开展述职,晾晒成绩、查摆问题、接受检阅,压实了各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96)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责令1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33.针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97开讲专题党课,推动以讲促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印发《全市林业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党支部开讲1场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课,推动以讲促学。目前,局机关4个党支部支部书记均已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支部党员干部讲授了一场纪律专题党课(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98)组织集中学习,规范开展换届。一是组织局机关所属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开展党支部换届程序集中学习,进一步明确党支部换届程序和要求。二是督促市林科所党支部按规范程序于2024年1月完成换届工作,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计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34.针对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99明确审批要求,规范党费支出。一是对《中共漳州市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将20000元以上党费使用、下拨列入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清单,进一步规范使用审批。二是进一步明确20000元以下党费使用、下拨需经局机关党委集体研究,通过集体研究进一步规范管理。今年上半年,局机关党委按规定程序集体研究审批党费使用1次,主要用于党徽采购(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00做好党费结转,推进专户管理。1月11日将结余党费60271.45元全部转入局机关党委党费专户,实现即知即改(计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35.针对发展党员重视不够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101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党员发展。鼓励支持新招录的非党员年轻干部积极参加各支部党建活动,上半年局机关各党支部共组织支部活动10场次,吸引非党员年轻干部职工参与活动12人次,进一步增强了非党员年轻干部职工对党的认识,引导其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02)明确工作要求,积极发展党员。一是将党员发展工作纳入党支部书记考核评价范畴,督促各党支部书记积极履行党员发展责任,推动党员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今年来,已指导市林科所党支部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各林场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人。二是组织1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2024年市直机关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发展对象思想意识,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36.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103加强政策学习,强化审核把关。在今年第15次党组会上,组织局党组成员和人事干部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人事干部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实际运用能力,强化局党组对人事工作的领导和审核把关作用(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04)规范程序要求,严格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落实等条例、规定要求,上半年严格执行预申请、分析研判和动议、报组织部预审核、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报组织部备案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开展一个批次的干部选任工作(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05)紧跟政策变化,加强沟通对接。持续跟进掌握上级组织人事相关政策变化,及时做好与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的沟通对接、请示汇报,确保选人用人政策运用准确恰当、程序执行严谨规范(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37.针对执行干部选任有关要求不到位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106加强政策学习,强化审核把关。在今年第15次党组会上,组织局党组成员和人事干部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等有关政策规定集中学习,在巡察整改人事工作专题会上,组织全体人事干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漳州市林业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等有关政策规定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人事干部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实际运用能力,强化局党组对人事工作的领导和审核把关作用(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07)规范程序要求,严格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等条例、规定要求,上半年严格按照发布干部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征求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意见等程序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材料,规范开展一个批次的干部选任考察工作(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08加强梳理核对,完善审核材料。针对巡察反馈干部档案有缺失问题,详细梳理5批次干部提任或职级晋升的选任档案,对照干部提任或职级晋升的《干部档案审核登记表》,补齐了31人次的任前档案审核材料(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38.针对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109加强政策学习,强化审核把关。在今年第18次党组会上,组织局党组成员、科级领导干部、人事干部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规定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人事干部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实际运用能力,强化局党组对人事工作的领导和审核把关作用(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10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回避政策。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局机关和各林场违反任职回避制度人员情况;6月28日,经局党组研究,免去石联运的长泰岩溪林场副场长职务,将云霄园岭林场干部郭丽萍调往市林科所,正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按规定对1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39.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有力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111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学历管理。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在职学历更改把关不严格问题进行核实。经深入核实,涉及的9名干部均在进入本单位前已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且已在学历更改时向市教育局提供情况说明。二是印发《漳州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的通知》,在巡察整改人事工作专题会上,组织全体人事干部学习相关制度,加强和规范我局工作人员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报考及变更管理(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12)开展清理整顿,规范社团兼职。一是开展社团兼职排查,进一步梳理出协会兼职超过2届1人,协会、企业兼职未报批5人。其中,市规划设计队退休干部柳银卿已征得花协同意辞去漳州市花卉协会副会长职务。二是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给予1名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2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对2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40.针对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113立行立改,抓好落实5月23日,召开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分析2023年漳州市林业局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聚焦“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围绕开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增效年”活动等中心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14建立人员台账,提出交流方案。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建立现有科级干部任职台账,梳理出7名林场科级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满十年未交流。二是结合林场干部队伍实际,提出干部交流方案,相关方案已于6月28日经局党组研究确定(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15落实交流制度,开展轮岗交流。6月28日,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对在同一职位上任满十年未交流的7名科级干部,3名免去科级干部职务,4名进行干部轮岗交流。(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16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责令2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41.针对边改边犯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117健全管理制度,严肃审核把关。一是重新修订《漳州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暂行)》,将驻局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列入《漳州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进一步完善了审核审批程序。二是在巡察整改人事工作专题会上,组织人事干部开展学习《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漳州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人事干部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实际运用能力(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18全面开展摸排,加强备案管理。全面梳理登记备案情况、证件集中保管情况,及时做好人员新增、撤销、更新等备案工作。目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应登记备案人员235人,已实现全员登记备案(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19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责令1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局党组和全市林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服务漳州林业改革发展上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林业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奋力推动漳州经济发展“高质量”和生态环境“高颜值”。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认真履行“两个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着力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力支持保障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督促落实,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巡察要求,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继续整改的事项,将按照确定的时限和要求,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尤其是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用力、深整实改,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同时,把巡察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机制,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制度化。

四是强化改革创新,推动“三高”林业建设稳步发展。以林长制为总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争优争先争效”行动,深入开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增效年”活动和“三比一看”竞赛,坚决扛起生态保护修复的政治责任,继续推进现代林业重点市建设,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上迈出更大步伐,在森林资源监管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绿色富民产业上实现更大跨越,在服务保障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更高起点上全方位高质量推进林业改革发展,为漳州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市林业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共移交干部问题线索2件3人,目前正在办理2件3人;共移交信访件7件,已办结7件。巡察集中整改期间,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55名(86人次)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31人,其中诫勉谈话10人、通报批评11人、责令检查25人、谈话提醒9人。

其他情况

1.因违规发放津补贴对原漳浦中西林场副场长何明辉(已退休)予以诫勉谈话;

2.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发包林地、租金追缴不力、违规社团兼职、违规招聘编外人员对漳浦中西林场场长叶龙太予以诫勉谈话;

3.因出租林地租金追缴不力对漳浦中西林场资产科长何士宾予以诫勉谈话;

4.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采购、违规招聘编外人员对云霄园岭林场场长吴云忠予以诫勉谈话;

5.因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管理不规范、违规采购对原云霄园岭林场高级工程师何德镇(已退休)予以诫勉谈话;

6.因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管理不规范对原云霄园岭林场综合科长方教育(已退休)予以诫勉谈话;

7.因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把关不严对漳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邱佳辉予以诫勉谈话;

8.因违规发放津补贴、租金追缴不力、违规招聘编外人员对漳浦下蔡国有防护林场场长杨育杰予以诫勉谈话;

9.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采购、租金追缴不力对龙海林下林场场长林永洲予以诫勉谈话;

10.因公车管理不规范、违规发包林地对龙海九龙岭林场场长洪小龙予以诫勉谈话。

同时,对长泰岩溪林场2人、龙海林下林场3人、南靖林场6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市林业局机关8人、华安西陂林场3人、南靖永丰林场1人、平和林场1人、漳浦中西林场1人、云霄园岭林场1人、漳浦下蔡林场3人、长泰岩溪林场1人、龙海林下林场3人、长泰亭下林场1人、东山赤山林场2人作书面检查;对市林业局机关2人,华安西陂林场1人、林下生态园中心1人、华安金山林场3人、龙海林下林场1人、平和天马林场1人进行谈话提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2023205;通信地址:漳州市林业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zlyjbgs@126.com。

附件:中共漳州市林业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工作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漳州市林业局党组        



附件

中共漳州市林业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工作

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违规占用沿海防护林地易发多发问题(计划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整改情况:

(1)明确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牵头制定《漳州市沿海防护林体系修复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上报市政府征求意见,督促指导龙海区、漳浦县等沿海县区按照省、市整改方案要求制定问题整改“两单一表”,逐一落地上图,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工作台账,大力推动整改(计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严抓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复绿。严格落实“一周一调度”和“逐件销号”制度,有序推进违规占用沿海防护林违法行为查处和相关地块、建筑物、设施整改复绿。目前,全市已完成修复建设任务2923亩,占年度任务3026亩的96.6%;龙海白塘湾项目基本完成整改,其中:报批红线内,“保交楼”项目地类裁决材料区政府已经过会;报批红线外,林业违法图斑93.8亩,已整改93.8亩,完成率100%。白塘湾项目中海上垂钓中心、海洋公园建设方案编制尚未完成。漳浦七星海项目违法占用、破坏防护林75.36亩,已拆除53.37亩,完成率70.82%,复绿53.37亩,完成率70.82%;翡翠湾项目违法占用、破坏防护林54.6亩,已拆除50.42亩,完成率92.34%,已复绿46.58亩,完成率85.31%。其中:七星海项目游客中心迄今为止尚未开展处置方案编制工作,除游客中心以外的工棚、游客通道等违法建筑尚未拆除复绿;翡翠湾项目的公共卫生间、简易房等违法建筑物尚未拆除复绿。下一步,将继续用好林长制平台,积极推进市级林长深入相关县区开展现场督导,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推动问题销号(计划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3强化督查考核,压实林长责任。印发《2024年漳州市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漳林长办函〔2024〕1号),将沿海防护林体系修复建设任务和护林员日常巡护、事件上报等纳入考核。今年来,共组织到相关县区开展沿海防护林体系修复建设和中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现场督导16次,进一步压实属地林长责任,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建设森林资源管护制度,督促沿海地区林业站和护林员进一步加强对沿海防护林巡护,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整改。截至目前,沿海县区护林员共开展巡护69.07万公里,巡护时长22.58万小时,上报破坏林地事件28宗,均已在时限内完成处置(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4)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责令1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针对使用林地批后监管不到位问题(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整改情况:

5细化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整改。一是督促龙海、长泰、漳浦、平和等相关县区根据违法图斑情况完成整改工作方案制定,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二是有序推进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违法图斑整改。目前,龙海区6处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均已完成整改,已上报销号;平和县3处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均已完成整改,已上报销号;漳浦县3处工业建设用地、2处临时用地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已查处行政案件15起,剩余部分正在查处;长泰区1处临时用地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已完成整改,已上报销号,1处工业建设用地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已查处行政案件1起,剩余部分正在查处。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漳浦、长泰未整改完成问题督促检查,做好相关工作协调,推动进一步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实现整改清零(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6强化督查考核,压实林长责任。严格落实《福建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指导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建立辖区内在建用林项目台账和违法问题清单。局领导牵头,联合市森林警察支队深入长泰区、漳浦县等重点区域,针对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等各类涉林问题开展排查整改现场督导16次,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7)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责令1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3.针对违法采伐林木行为高发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未完成)。

整改情况:

8加强网格管理,常态化抽查检查。在全市划分管护网格2337块,配齐生态护林员984名。督促护林员运用巡护管理平台和巡护APP常态化开展巡林,组织开展护林员巡护情况现场突击检查,推动护林员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推动涉林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截至目前,全市护林员巡护总里程127.7万公里,巡护总时长40.1万小时,累计上报事件2491宗,均已在时限内完成处置(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9优化政策保障,减少滥伐现象。根据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用好用足林木采伐指标,全力满足林农林企合法采伐需求。今年来,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3815件,采伐蓄积量88.36万立方米,出材量65.11万立方米,批复的采伐蓄积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5.09%,滥伐林木现象大幅下降,减少了违法案件发生(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0)联合打击涉林违法,全力推进查处整改。一是充分发挥“林长+警长”五联合机制优势,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绿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截至6月30日,“绿剑”专项行动共立案97起,罚款137.39万元,恢复林地植被面积14.79公顷,收回林地面积25.01公顷,有力震慑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印发《2024年林长制工作督导方案》,持续加强进展跟踪调度、上下沟通汇报,推动市级林长多次开展现场督导、通报约谈,压实漳浦、古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销号。目前,漳浦县2022-2023年度746个违法图斑,已办结623个、占任务数的83.5%;市林业局带队,同时抽调平和县区林业局、园岭林场有经验的执法人员前往漳浦对挂牌督办案件台账进行梳理,建立新的台账,并对部分案件的办理给予指导。古雷违法图斑75个已全部办结,挂牌督办案件整改工作已得到专员办、省林业局认可。根据兰副市长对古雷上报申请复核报告批示要求,市林业局正着手准备市级复核工作,待形成复核意见后报市政府。未按期完成整改主要原因在于我局对查处整改统筹协调不够有力,职能部门间未形成合力,漳浦、古雷属地责任压得不够实。下一步,将继续用好林长制平台,积极推进市级林长深入漳浦、古雷开展现场督导,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同时,积极做好部门间统筹协调,对下服务指导工作,推动相关问题销号,争取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未完成)。

11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守法氛围。围绕上半年全市查处的400起林业行政案件,选取部分典型案例在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福建湿地宣传周重要节点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宣讲活动7场次,发放普法宣传小册子2000余册,营造人人尊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2)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责令1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4.针对森林质量提升乏力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13加强服务指导,优化林分结构。代起草《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生态区位桉树改造提升若干措施的通知(送审稿)》,持续抓好地块落实、资金筹措、苗木培育等造林关键要素,加强对造林政策、苗木信息、树种选择等方面服务指导,抓实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积极推广珍贵树种种植,加快桉树等树种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桉树林改造提升4688亩,推广珍贵树种造林3008亩,完成重点区域林相改善提升1655亩,重点区域林分结构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持续增强(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4)加大林分改造,提升抗灾能力。进一步优化年度国土绿化项目策划,将退化林修复、松林改造提升同国土绿化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每年度开展松林改造提升2万余亩,通过持续更新改造实现退化林分质量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开展2024年度松林改造提升2.05万亩,提前半年完成年度计划,有力改善了马尾松林林分质量,提升了防灾抗灾能力。(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5.针对扶持花卉产业不到位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15政策资金双扶持,推动产业提档升级。继续落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补助资金487万元,多渠道、多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开展产品展示展销、种质资源库建设和新品种研发工作,进一步夯实漳州花卉苗木产业基础,推动产业提档升级(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6)积极推进设施花卉建设,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2024年度,全市共投资1872万元,推进设施花卉建设项目6个。截至目前,全市设施花卉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1088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后,全市将新增智能温室47600平方米,有力提升全市花卉产业现代化、集约化生产水平。(计划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7持续开展新品种研发,产业创新动能持续激发。一是向上申请并下达新品种研发奖补资金240万元,其中,长泰区获得省级花卉姜荷花种质资源库奖20万元、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证书奖励(1个)10万元;漳浦县获得省级花卉蝴蝶兰种质资源库奖20万元、获国家植物新品种证书奖励(17个)170万元;诏安县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证书奖励(2个)20万元,有力激发了相关县区和花卉企业科技创新动能。二是继续推进省级花卉资源库建设,今年3月,高新区申报的省级花卉水仙花种质资源库通过省专家组评审,我市省级花卉苗木种质资源库增加到5个,花卉苗木产业种子资源基础进一步夯实(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8组织展示展销活动,促进三产融合发展。用好用足市级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成功举办2024年百花村花卉产业论坛(仙人掌与多肉植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2024年第一届漳州市仙人掌与多肉植物学术交流会、漳州年宵花展,组织花卉业界参加漳台水仙花雕刻艺术交流、“上海·漳州水仙花文化艺术暨特色花卉展”,通过形式多样的花卉展示展销活动,大幅提升漳州花卉苗木产业知名度、影响力,有力带动了花卉销售、花卉旅游等二三产业发展。上半年,全市花卉苗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250.98亿元,比2023年度同期增长46.66亿元,完成时序进度超年度任务11个百分点(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9)主动摸排大力动员,服务产业龙头申报。积极开展花卉企业走访,主动摸排相关花卉企业龙头企业申报意向。省级龙头企业申报文件下达后,及时发动意向企业龙海市恒隆园艺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龙海市乡下人园艺有限公司、漳州刘阁兰花有限公司申报省级龙头企业,指导龙头企业加快申报材料组件,推动3家企业顺利申报,争取成功获评(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6.针对推动竹产业高效发展不够有力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20开展技术培训,加强安全监管。一是结合科技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在竹业大县南靖县、华安县组织开展竹类栽培技术培训3场次,通过集中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服务推动竹产业高效发展。二是开展2024—2025年竹笋农残和土壤质量检测,目前已确定第三方监测单位,在绿竹、麻竹等竹笋大量上市后集中开展竹笋农残和土壤质量实地抽检,进一步守牢食用林产品安全红线(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1)推进示范建设,提升经营水平。在2024年度国土绿化资金中预算7-15万元,大力支持华安县湖林乡岛濑村丰产竹林示范点(2023—2025年)建设,今年拟新建蓄水池、喷灌等基础设施,开展抚育施肥,新增灌溉竹林300亩,进一步扩大华安县丰产竹林示范点面积,提升示范效果。(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2)开展新品种推广,提升经营效益。充分挖掘本地野生竹种资源,在华安县开展福建酸竹等生产栽培技术培训,通过技术培训大力推广福建酸竹、红竹、雷竹适生竹种,提升竹农生产经营效益(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7.针对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不到位问题(计划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23加强培训指导,积极培育新农人。4月下旬,在长泰区举办林下经济培训班,邀请闽南师范大学杨伯垲教授、市场监督管理局余秋强主任分别就林下产品及品牌创新、林下农副产品推广应用进行辅导授课,并组织现场教学和研讨交流。通过培训,让林下经济经营者更好掌握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技术要领,增强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创建意识,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计划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4)积极推广推介,着力打造品牌。一是组织20家林下经济相关企业赴上海参加第六届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全面展示漳州林下中草药、林下种植养殖、笋竹精深加工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成果。展会中,我市7家企业获森交会金奖,有力提升了漳州林下经济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二是利用上海森交会平台,成功举办漳州林业产业招商推介会,现场签约合作项目4个,预计投资2.08亿元。(计划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5)开展地标产品认证培训,服务引导企业申报。4月28日至29日,在长泰区组织开展地标产品认证辅导,增强林下经济企业对认证标准细则、申报材料组件、向上沟通对接等工作的认识了解,引导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地标产品认证,增强我市林下经济产品品牌竞争力(计划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8.针对林业“两票”改革推行不够有力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26开展数据摸底,建立基础台账。下发《关于开展商品林地数据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摸排出尚未发包商品林地1.4万亩、近3年内即将承包到期林地1.7万亩。针对摸排出的3.1万亩林地,进一步建立起集体林地立地条件、经营现状等基础台账,为下一步推进地票、林票发行打下坚实基础(计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7)推进规程编制推进精准确权。出台《漳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地票林票碳票“三票融合”实施方案》,由市林业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和市财政局配合开展《漳州市林地林木价值评估技术规程》编制,对林地林木价值进行科学评估,为“三票”项目开发提供依据。在南靖县书洋镇、南坑镇开展精准确权试点,利用国土“三调”数据进行内业整理并用原有宗地进行边界落图211874亩,邀请第三方公司对其余地块做好落界制图工作,开展外业调查。目前,全市已完成林地精准确权面积28.04万亩、林地流转约1.1万亩(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8)加强督查考核,推动“两票”落地。一是提请市政府副市长、市副林长兰万安召开全市林业重点推进视频会,通报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督促各级林长抓好“两票”落地落实。二是将林地流转任务纳入市对县林长制考核,下发《2024年度沿海防护林修复建设和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的通知》,建立健全一周一调度一通报工作机制,督促各县区加快推进林业地票、林票改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生成“两票”林地面积20741亩,落地“两票”改革试点县区由3个增加到7个,提前半年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29)发挥国企示范作用,鼓励多元合作经营。在原有“林场+村集体(村民)”合作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增加“国有企业+村集体(村民)+林农+林场”合作经营模式。目前,全市共推进“国有企业+”合作经营2888亩,其中平和县开展“国有企业+村集体(村民)”试点1350亩,芗城区、南靖县开展“国有企业+村集体(村民)+林农+林场”合作经营1538亩,较好地解决了林农缺管理、林场缺资金、国企缺技术等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9.针对智慧林业”建设滞后问题(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整改情况:

30组织系统摸底,打通部门壁垒。一是对全市林业部门基础设施现状、应用系统现状、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摸底,为《漳州市智慧林业建设规划》编制奠定基础。二是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召开部门间技术衔接会议,印发《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漳州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权与林业管理信息共享的通知》,进一步理清了共享技术解决思路。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商定的共享技术解决思路,加快建立健全林权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制度,全面打通部门壁垒(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31依托智慧林业平台,推动林业数据入库一是深入梳理林业部门业务类别,形成了包含公共基础数据、林业基础数据、林业专题数据、林业综合数据、其他业务数据等5个大类,基础地理矢量数据、航空遥感影像、林草资源保护等22个小类的业务数据目录。二是按照业务数据目录积极开展数据收集,目前已收集16个县区(开发区)数据量约1tb,同步按照数据建库标准部分建成林业专题数据库,并向市财政局、市住建局提供业务数据支持2次。下一步,将继续推进林业业务数据收集工作,进一步丰富林业专题数据库内容,为全面开展数据应用打牢基础(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32)打造林权数据库,推动数据共享。一是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漳州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权与林业管理信息共享的通知》,收集南靖、平和、华安、漳浦四个县林权数据1万余条,顺利建成漳州市林业数据共享平台,并将已收集林权数据建库导入数据平台。二是结合漳州“两票”改革,积极提供林权数据查询、复核等共享服务,有力服务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下一步,将在现有数据查询、复核基础上,继续丰富漳州智慧林业平台功能,实现林权线上制度化、规范化流转(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10.针对林业产业服务平台推广成效不高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33)加强平台建设,推进落地运用。围绕服务企业产品产销、政府部门招商落地、投资方开展金融支撑全流程功能建成林业产业服务平台(访问地址http://140.237.73.20:8012/home),目前已完成测试运用(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34)主动对接服务,大力展示推介。一是主动对接海峡两岸花博会招商签约21个林业产业项目,及时将项目信息接入林业产业服务平台招商模块,同步开展企业落地进展及生产经营情况跟踪,顺利实现项目线上入驻,实时开展跟踪服务。二是利用参加第七届上海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契机,大力开展平台展示推介,吸引了众多客商参观咨询,助力市林业局获得博览会最佳组织奖(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1.针对林业保险赋能不足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35)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年度考核。在2024—2026年森林综合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中引入全新机制,一是按山海结合区块分2包组织公开招标,增加竞争性,二是合同期内每年度开展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增加合同约束,推动森林保险承保机构优化投保、理赔手续,提升服务质量。经过公开招标程序,本轮森林综合保险承保机构最终由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财险两家公司按招标方案划分的区块分别承保(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36)压实中标方责任,推动承保率提升。将全市商品林承保率不低于63%作为2024-2026年森林综合保险综合评分硬性要求写入标书,进一步压实中标保险公司责任。经过竞标,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财险两家公司中标,均承诺加大保险服务推广力度,全面完成全市政策性商品林承保率不低于65%要求(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2.针对生物安全屏障筑得不够牢固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37持续开展攻坚,确保动态清零。督促各县区严格按照动态清零目标,常态化做好互花米草自查巡护,及时对复萌及新入侵互花米草进行除治。截至目前,全市互花米草复萌面积1755.91亩,除治1679.91亩,除治率95.67%。5月中旬以来,全市互花米草除治率基本维持在90%以上,达到动态清零目标。(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38)加强疫情防控,积极推进拔除。一是加快枯死松木清理,实施防治性采伐;加强生物防控,加大媒介昆虫松墨天牛治理力度,有力阻断传播途径。截至目前,南靖县共完成枯死松木清理5206株,完成除治性采伐2400亩,预防性采伐1600亩,占任务数的160%;实施以菌治虫2000亩,药物防治3000亩,完成率100%。二是积极推进疫区拔除。3月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第5号公告撤销我市诏安县松材线虫病疫区(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39)加强监测预报,筑牢安全屏障。一是印发《漳州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测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及时开展监测预报,做好相关防治工作。二是以半年每周期,定期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做好社会预警。2023年12月,根据各县区2023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和防治情况,结合全市森林资源状况、气候特点、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规律等因子进行综合预测,公开发布漳州市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3.针对推进基础保障工作不力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40)确定编制单位,启动编制工作。6月18日,漳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编制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招投标,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中标我市编制项目,现已正式启动规划编制(计划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41大力推进总规报批,继续完善专项规划。一是加强跟进福建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审批进展,待国家批复后,及时开展成果运用。二是加大力度推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上半年,推动平和三平、诏安九侯山、漳浦前亭—古雷海湾等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得省政府批复。截至目前,全市6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已批复5个,余东山风动石-塔屿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1个。三是加强补充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专项规划,目前漳州市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充调查和编制概念性规划正在组织编制,待编制完成后积极上报,推动落地落实(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42)确定编制单位,启动调查工作。7月底,漳州市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项目由厦门大学中标,正积极推进资源现状调查和相关调查报告编制工作(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4.针对森林火灾防控有疏漏问题(计划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整改情况:

43开展全面排查,推进联网并网。督促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省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开展视频监控与无人机基础信息排查,收集并汇总防火监控设备1268台。目前已接入58路防火视频监控设备,正在推动市智慧林业与省智慧林业系统对接,共享约990台巡护监控设备的相关数据资源。下一步,将依托漳州智慧林业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各类感知设备联网并网,争取2025年一季度建成全市林业视频感知“一张网”(计划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

44)加强培训演练,抓好物资储备。一是印发《漳州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林场林业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督促指导16个省属国有林场全面完成防灭火实战演练,有力提升了各林场森林火灾防范和处置水平。二是下达2024年市级防灾减灾物资设备采购资金20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采购风力灭火机、高压水泵、电动灭火水枪、油锯等防灭火设备67台(套),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森林防火物资设备,全面提升备战水平(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二、监督检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落实方面

15.针对违规采购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45加强政策培训,推动依法依规采购。下发《关于组织各省属国有林场学习采购等有关规定的通知》,组织各国有林场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学习,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提升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46)建立健全制度,强化采购监管。下发《关于加强省属国有林场政府采购事前事后备案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国有林场政府采购事项事前事后备案管理制度。制度建立后,西陂国有林场森林火灾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完成首例政府采购事项事前事后备案,进一步强化了监管、筑牢了廉政防线(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47)细化检查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将国有林场物资采购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针对未落实物资公开采购要求、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严防产生腐败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48)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给予4名责任人诫勉谈话;给予10名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2名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6.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洁风险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49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建设管理。下发《漳州市省属国有林场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林场项目基本建设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督促各国有林场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部分林场存在内页材料不完善、过程材料漏签字、缺少逾期说明等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50)开展集中学习,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各国有林场场长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依法依规办事意识和能力(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51)细化检查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将国有林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按照新下发的《漳州市省属国有林场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国有林场当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林场基本建设制度落实到位(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52)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给予1名责任人诫勉谈话;给予3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17.针对滞留专项资金问题(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53加强调度通报,推动有效支出。严格落实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周调度、月汇总分析机制,形成滞留资金问题清单,会同市林长办进行全市通报,推动滞留专项资金及时高效支出(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54)加强服务指导,推动执行率达标。目前,2022年度及之前共下达专项资金27283.34万元,总支出率98.2%,达到财政资金管理要求;2023年度下达专项资金18030.35万元,总支出率91.05%,达到财政资金总执行率超90%的要求。(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55)优化调度管理,提升资金执行率。一是按照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在资金分配上全面落实“业务科室或项目单位提请,党组集体研究论证,林业和财政部门把关”原则,确保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分解下达至各县区。二是根据省林业局工作要求,全面启动2024年及以前年度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结存情况清查,推动各县区提升年度专项资金执行率(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完成)。

18.针对惠农资金政策制定不够精准问题(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未完成)。

整改情况:

56对接上级要求,细化市级办法。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的《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生态补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我局已对市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正与市财政局协调联合发文工作。超期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在于市财政局对新修订的市级办法部分内容还有疑问,最终稿仍在修订中。下一步,将抓紧推进办法会稿,争取在12月31日前正式与市财政局联文印发(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未完成)。

57加强督查考核,推动资金落实。推动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支出情况纳入《2024年漳州市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市级林长制考核为抓手督促相关补助资金发放到位(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三、监督检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9.针对工作浮于表面问题(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58)开展集中学习,提升意识能力。组织长泰亭下国有林场班子开展《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福建省林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做到尊法守法、遵规守纪,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59)组织全面排查,强化日常监督。一是印发《漳州市林业局关于排查省属国有林场内违规建别墅工作的通知》,现已全面完成违规建别墅排查工作,暂未发现其他违建问题。二是印发《省属国有林场2024年度“五比一看”竞赛方案》,将违规占用国有林地建别墅列入林地保护管理考核,以考核督查促进管理效能提升,切实在机制建设上完善监管体系,进一步做实日常监督(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60)抓实党纪学习教育,提升纪律规矩意识。一是制定出台《漳州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国有林场结合实际进一步方案,抓好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国有林场共组织集中学习146场次、党日活动88场次、交流研讨61次、开讲主题党课32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革命纪念馆32次,林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了,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提高。二是督促各国有林场,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结合查摆成果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目录16份,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筑牢廉洁防线。(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20.针对存在乱作为现象问题(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整改情况:

61)推进立行立改,全面完成追缴积极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其中,赤山林场已于4月28日收回违规发包的林地;下蔡林场2名场领导未缴纳土地使用费7050元已于4月22日完成补缴(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62)抓实党纪学习教育,提升纪律规矩意识。一是制定出台《漳州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国有林场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抓实学习效果,提升纪律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国有林场共组织集中学习146场次、党日活动88场次、交流研讨61次、开讲主题党课32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革命纪念馆32次,林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提高。二是督促各国有林场,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结合查摆成果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目录16份,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筑牢廉洁防线。(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63)明确责任人责任,严肃予以问责。给予3名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2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