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服务保障我市林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号)、《漳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漳政综〔2024〕33号)等规定,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联合起草了《漳州市市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及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8日下班前向我局反馈,反馈途径和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小蔡0596-2027109
电子邮箱:zzlyjc2038057@163.com
通信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28号漳州市林业局计财科,邮编:363000
附件:漳州市市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林业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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