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漳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照部门职能分工要求,现将一年来林业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
1.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根据省审改办和省林业局要求,我局认真对照省局发布的《行政许可清单2023版》,对窗口现有事项补缺补漏并进行关联绑定,切实做好通用目录动态管理和衔接工作,努力实现同一权责事项和全省通用目录保持一致。进一步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繁琐证明,循环证明,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对能通过电子证照调取或政务信息共享获取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对所有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报材料、流程环节等进行全面梳理,在依法依规做好审批服务的基础上,做好与省局及其他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并以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为契机,做好全市林业系统业务培训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导,强化全市林业系统行政服务能力,提升行政服务效率。
2.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根据省局发布的《行政许可清单2023版》,我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变化及我局内设机构职能变化,在原有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对照省林业局的权责清单进行疏理。同时按要求完成权责清单绑定工作。
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今年来,我局按要求保质保量做好“互联网+监管”信息录入工作,完成率为100%,并做好双公示信息录入工作。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我局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主体、责任科室等内容,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实行全程动态管理。本年度,我局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从有关职能机构(责任机构)和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完成抽查两件,分别为对南靖县游武平的林木采伐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对平和县官峰水库工程临时用地的占用林地许可事项监督检查、对福建省仙卉园林有限公司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4.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一是互花米草除治有力有序。截至11月20日,全市已完成复萌及新入侵互花米草除治8704.18亩,应完成1548亩生态修复,已完成种植红树植物1630亩,完成率105.29%。二是森林防火成效明显。我局今年争取中央森林防火补助35万用于平和天马国有林场用于市级专业消防“样板”队伍建设,并下达35万用于漳浦中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漳州市聚焦“六个好”工作标准筑牢森林防火全链条管控体系》获得省林业局肯定,专门发文全省推广。印发《2023年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狠抓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点,实现全年全市无森林火灾的好成绩。三是松材线虫病有效遏制。我局认真实施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战行动,完成清理松枯死木 9697株,清除100%;除治性采伐1017亩,占任务的127.1%;预防性采伐 1852 亩,占任务的154.3%。云霄县已拔除松材线虫病疫区。四是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印发《2023年度漳州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重新修订《漳州市林业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持续推进全市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开展“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林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
5.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保护。一是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截至10月底,全市培育各类造林绿化苗木1560万株,完成造林绿化8.9万亩、占计划的109.1%,森林抚育26.4万亩、占计划的101.6%,封山育林9.42万亩、占计划的101.3%。新增森林村庄14个,对云霄、高新等5株重点古树名木实施抢救复壮,新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个。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9.99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03.7%,重点抓好林相改善3292亩,推进松林改造1.44万亩、桉树改造5440亩,新造珍贵用材树种5913亩,建设生物防火林带380亩、油茶造林600亩。积极推进国道G228沿线绿化提升,全面优化重点区位生态景观,截至10月底下,全市完成G228沿线植树造林绿化4376亩,占年度计划的119%。二是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法一办法”和贯彻两个“决定”等宣传,拓宽渠道,引导公众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第二十七届“世界湿地日”、第41届“爱鸟周”和第三十三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6.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今年,我局认真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健全学法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普法,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在森林防火、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种子法》、“爱鸟周”、“湿地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生物安全管理、国家安全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防治荒漠化日、宪法宣传周等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二是加强涉林信访工作。2023年度,我局信访工作以做好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涉林信访工作为重点,实现了“三个不发生”目标,有效维护林区和谐稳定。本年度,上级批转信访件中,已办完结107件均按规定转交办给有权处理机关办理或我局自办,我局依法依规督促各有关单位办理信访事项,均已在时限内办结和录入,办结率100%。漳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移交我局办理诉求件中,已办完结147件均按要求及规定时限完成答复并录入平台系统,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为100%。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从2008 年起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今年我科室继续认真落实《漳州市林业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漳林综〔2016〕23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局涉林信访和林地纠纷调处提供法律咨询,促进我局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7.打击涉林违法行为。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全市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23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3起,滥伐林木案件222起,毁坏森林、林木案件11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238起,非法收购、运输、加工木材案件2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案件9起,违反林草种苗及植物新品种管理法规案件4起,其他林业行政案件34起,罚没款793.0075万元。
(二)建立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现行有效以市林业局发文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共4份;以市林业局为起草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共16份,拟废止7份。今年来,我局依据上级要求先后对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规范确认。通过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拟废止。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漳州市林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新修订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和填写要求制作,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办案,程序规范。同时,推行说理性执法,建立说理性执法等文明执法配套制度,将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在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不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推行网上执法办案。我局积极配合市效能办、市司法局做好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相关工作,做好执法设备配备、执法要素中心事项认领、非税票据系统执收事项和财政收费项目初始化配置等工作。做到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都按要求及时录入执法平台,实现网上执法办案和信息共享。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当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02人。
(三)强化监督依法行政权力
1.完善公务员人事档案。依法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纳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以及市纪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责任。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局党组书记与副处级以上干部,副处级以上干部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任”。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坚持党委对党员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完善层级监督。一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分级监管。对列入A级行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进行全程监督。即重要权力的运行由局主要领导实施直接监督,驻林业局纪检组负责全程跟踪。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积极配合市人大对林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市政协调研视察,市审计部门审计等,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
(四)落实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每年根据福建省林业厅、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制定《年度漳州市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林业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成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年终结合依法行政绩效考评进行全面总结,寻找差距,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求局法制机构定期向局党组汇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全年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法规学习研究和宣传引导。今年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成员按照年度学法计划组织法律知识学习2次,并举办两次面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培训,邀请蔡丽羡律师开展执法实务讲座以及开展2023年度林业执法培训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林地违法行为依然突出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增长,各类建设用地明显增多,林地管理难度大,特别一些建设项目未批先占、边占边批、少批 多占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发展和保护的问题始终存在。2023年1-10月,违法使用林地案件占所有案件数的45.51%。
(二)林业执法能力明显不足
随着保护生态资源的任务逐年加重,特别是森林公安转隶,加上基层林业执法大队普遍编制少,人员配备不足,全市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部分县区甚至未设置林业执法机构,执法机构队伍迫切需要整合理顺。同时,执法人员缺少业务和办案技能培训,能力不足,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待进步提高。执法办案经费特别是专项行动经费有限,相关办案设备配备不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规范执法制度
一是强化案件执行。加大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协调,与人民法院建立协调机制,破解行政案件,特别是林地案件执行难的问题。二是规范刑事案件移送。与公安部门就涉嫌刑事案件移送问题联合制定一份林业刑事案件司法移送标准、移送程序的指导性文件,规范刑事案件移送,解决移送难的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
利用推行林长制的契机,督促各县(区)按照林长制考核要求建立一支稳定的林业执法队伍,确保每个县(区)有5-6名专职林业执法人员。针对各地普遍存在执法力量不足及执法编制空余30人的现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抓紧招考招录林业执法人员,在编制内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利于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新录用的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对不具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不适合在林业执法机构继续工作的人员应及时予以调整,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整体水平。
(三)强化教育培训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各执法单位要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轮训,不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
漳州市林业局
2023年11月27日